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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讲堂丨上师大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蒋传光:法治治理模式的优越性
10月19日,我校邀请蒋传光教授开展题为“法治治理模式的优越性”的知识讲座。
为了加强科桥学子法治教育,提升科桥师生的法律意识,10月19日,我校邀请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院长、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上海市领军人才蒋传光教授开展题为“法治治理模式的优越性”的知识讲座。

蒋教授从古代先哲们理想的治国模式法治治国理念的提出以及法治的含义及实行法治的优越性三个角度出发,结合中外先哲们的治国思想,为现场师生溯源法治文明,并从根本上对比解析中西方“法治”文明的区别。

 

古代先哲们理想的治国模式

 
在各种治国模式中,古代先哲们钟情于优先选择人治(贤人)模式。
 

先秦儒家的贤人政治

儒家的代表人物孔子、孟子、荀子都主张贤人政治。孔子与孟子主张“为政在人”,主要是要求统治者自律,以自身的言行为民表率。


荀子对“人”重于“法”的论述较孔子和孟子更为完备。

古希腊柏拉图的贤人治国

对于开启西方思想文明起着举足轻重作用的柏拉图,与中国的儒家相同,也主张贤人治国。


柏拉图在早年就设计出了他的理想国。柏拉图认为,在理想国中应该由一个有智慧和有治国知识的哲学家来当国王。


蒋教授指出,儒家并不否认法的作用,柏拉图晚年思想倾向开始从人治向法治转化。
 

法治治国理念的提出

 

先秦法家的法治主张

在先秦诸种学派之中,法家以主张法治著称于世。


法家主张法治,反对儒家主张的礼治、德治和人治。


法家要求“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主张“不务德而务法”,认为治理国家应当依靠法,而不能依靠少数贤人的身治或心治。

亚里士多德的法治优于一人之治

亚里士多德是西方最早提出法治理论的人。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是建立在众人智慧基础之上的,将众人的智慧成果转化为法律规则,用以治理国家、社会,能够较少发生错误。

 
蒋教授指出,亚里士多德的法治理论成为西方法治理论的源头,为西方法治理论奠定了基础。
 

法治的含义及实行法治的优越性

 
对法治可以这样来理解:

法治是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原则和方式。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要有良好的法律,另一方面是这种良好的法律要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要得到普遍的服从和遵守,核心是依法办事。

与法治相比,实行人治最大的弱点,是把国家的安危寄托在个人或少数人身上,决策没有基本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规则,一两个人或少数人就可以决定国家和民族的命运。

实行法治,则是把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主要通过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来实现,而不是依靠国家领导人的贤明。
 
蒋教授同时也强调,主张依法治国,实行法治,并不否认领导人的作用和权威。


通过此次讲座的学习,加强了同学们与法同行,学法、知法、守法的法治观念,提升了同学们对于中西方哲学文化的认知,更促使同学们对于“管理与“制度有了更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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